全面依法治国:个人实践与深刻感悟

全面依法治国:个人实践与深刻感悟

全面依法治国:个人实践与深刻感悟
(全面依法治国:个人实践与深刻感悟)

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,我曾参与过数十起社区纠纷调解,每一次案件的解决都让我对“全面依法治国”的内涵有了更深的体悟。比如去年处理的一起物业纠纷案,业主因停车位分配问题与物业公司僵持数月。我依据《民法典》物权编第275条,结合小区规划图纸,明确车位权属,最终通过法律程序化解矛盾。这种从“拍桌子吵架”到“拿法律说理”的转变,正是法治社会进步的缩影。

普通人如何践行依法治国?我的经验是:从“被动守法”转向“主动用法”。记得一位农民工因工伤赔偿被拖欠,最初只想“闹事”。我引导他收集劳动合同、医疗记录,依据《劳动法》第48条申请仲裁,最终获赔12万元。这件事让我意识到,法治不是抽象概念,而是每个人维护权益的“工具箱”。如今,我所在的街道法律服务站年均接待咨询超3000人次,群众从“不信法”到“遇事先翻法条”,折射出社会法治意识的觉醒。

在参与地方立法征询时,我亲历了《某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的制定过程。草案公示期间,我们收到487条市民建议,其中63条被采纳。比如有居民提出“独居老人分类投放困难应豁免处罚”,最终条例增设了人性化条款。这种“开门立法”的模式,体现了“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”的原则,让法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。数据显示,该条例实施后,全市垃圾分类准确率从39%提升至82%,证明良法善治能直接推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。

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层逻辑在于“规则之治”。我曾对比过两个相邻村庄的发展路径:A村严格按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实行村务公开,重大事项全民投票;B村仍由村干部“一言堂”。十年后,A村集体经济增长270%,村民率为零;B村却因土地纠纷爆发。这印证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的“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”。当权力运行戴上法律的“紧箍咒”,社会才能真正实现长治久安。

站在新的历史方位,每个人都是依法治国的参与者。从商家明码标价遵守《价格法》,到网民依法理性表达诉求;从企业合规经营规避法律风险,到公职人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决策——这些微观层面的法治实践,正汇聚成“中国之治”的磅礴力量。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《法治中国建设规划》所示,当14亿人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、自觉遵守者、坚定捍卫者,我们终将建成“人人有尊严、事事讲规则”的现代化法治国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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